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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01:永创智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2016-08-17 23:44:57 发布机构:永创智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 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1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50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 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罗邦毅先生及其关联方(吕婕女士、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公告。 一、罗邦毅、吕婕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自2015年10月22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2、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 3、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4、本人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所得收益将全部归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二、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自2015年10月22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2、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 3、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所得收益将全部归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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