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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8:五洲交通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8-18 00:46:03 发布机构:五洲交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16-045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 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5,546,4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03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持有(代表)股份425,546,434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1日)公司总股份833,801,532股51.03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25,545,334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1日)公司总股份833,801,532股的51.03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持有(代表)股份1,100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1日)公司总股份833,801,532股的0.0001%。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岳秋莎、黄炼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梁君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黄新颜、秦伟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参加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韩钢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张毅先生、副总经理黄英强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更换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25,546,434 100 0 0 0 0 其中:5%以下股 17,604,034 100 0 0 0 0 东的表决情况 因工作调动原因,徐德先生辞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交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股东单位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张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张毅先生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调整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购买“五洲半岛阳光”项目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25,546,434 100 0 0 0 0 其中:5%以下股 17,604,034 100 0 0 0 0 东的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地产公司为购买‘五洲半岛阳光’一期住宅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地产公司”)为购买其开发的百色“五洲半岛阳光”一期商品房及商铺的全部按揭贷款客户在建设银行百色分行、工商银行百色分行以及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商业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9亿元,在房屋产权证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后终止。为充分利用地产公司担保总额度,现地产公司申请将2.9亿元担保额度的担保范围由“‘五洲半岛阳光’一期”变更为“‘五洲半岛阳光’项目”。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为购买二期商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25,546,434 0 0 0 0 0 其中:5%以下股 17,604,034 0 0 0 0 0 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下称“金桥公司”)开发的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项目于2015年6月正式开始销售。购买二期商铺的全部按揭贷款客户拟向工行南宁市高新支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公司将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0.9亿元,在房屋产权证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后终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岳秋莎、黄炼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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