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301 证券简称:
*ST南化 编号:临2016-22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
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出售,经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已于2016年9月2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日公司发布的《重大资产出售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7)。经论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9日公司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8)。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和9月27日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20和临2016-21)。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1、公司已确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机构。
2、公司正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和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相关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本公司持有的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
股权转让给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标的资产行业类型
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
股权。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
氯碱化工行业,本次转让后,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再拥有氯碱化工相关的资产。
三、无法按期
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并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尚需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因此,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三、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