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6-10-11 02:18:33
发布机构:太阳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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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6-06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控股”)是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纸业”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前太阳控股持有太阳纸业55.88%的股份。
2、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本次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协议转让审核申请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16年10月10日,太阳纸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太阳控股的通知,太阳控股于2016年10月10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瑞哲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瑞哲泰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太阳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太阳纸业股份1,417,355,684股中的190,000,000股转让给复星瑞哲泰富。本次权益变动后,太阳控股仍持有太阳纸业股份1,227,355,684股。
本次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协议转让审核申请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二、股份转让变动情况
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太阳控股 1,417,355,684 55.88 1,227,355,684 48.39
复星瑞哲泰富 0 0 190,000,000 7.49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企业
住所: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李鲁
注册资本:7,9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2720799981H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企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股东情况:
股东 持股比例(%)
李洪信 68
李瑞 12
李娜 10
李鲁 1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瑞哲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八号办公楼9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8日
营业期限:2016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NYE2N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股东情况:
股东 持股比例(%)
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4
深圳东方瑞哲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瑞哲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复星集团下属企业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复星集团1992年在上海成立。复星坚持扎根中国,投资于中国成长根本动力,积极践行其“中国动力嫁接全球资源”的投资模式,矢志向“以保险为核心的综合金融能力”与“植根中国、有全球产业整合能力”双轮驱动的世界一流投资集团大步迈进。复星坚定地在投资端聚焦B2F(Business to Family),致力于向家庭客户提供富足、健康和快乐领域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复星希望通过推动传统产业打通客户与制造,建立C2M(CustomertoMaker)模式;通过全面整合复星资源,携手合作伙伴构建家庭消费生态闭环,助力合作伙伴的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复星集团设立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的专注于产业投资、并购整合的投资管理机构。在复星集团的战略指导下,结合团队自身的实业背景及资本市场经验,以“主动价值创造”为核心投资理念,结合复星资源,以并购整合为主要手段,推动合作伙伴产业转型升级。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瑞哲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转让标的
太阳控股同意将其持有的太阳纸业流通股股票,按照本协议之转让条件约定的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转让给复星瑞哲泰富,转让数量为190,000,000股,占太阳纸业股份总数的7.49%。
(三)转让条件约定
1、转让价格: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元。
2、标的股票转让时间:自双方签订本协议起30个交易日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转让。若遇到审批风险等客观不可抗力原因不能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顺延交易时间。
3、转让指令:本次协议转让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通过后,双方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股票转让登记。
4、协议签署日、生效日:2016年10月10日
5、税费的承担:协议各方应依照有关中国税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税项。
(四)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对方,开展和完成与本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中国法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太阳控股向复星瑞哲泰富保证,其将积极配合复星瑞哲泰富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3、复星瑞哲泰富向太阳控股保证,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于完成日向买方支付交易对价。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造成负面影响,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六、转让方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太阳控股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189,606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808,281.40元。本次发行新增145,189,606股股份已于2013年4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太阳控股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和上市流通。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得转让。
上述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太阳控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太阳控股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中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太阳控股、复星瑞哲泰富都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
(三)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将于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股份转让协议》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