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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38:一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16-10-11 17:10:10 发布机构:一拖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41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一拖股份”)分别于2016年1月13日、2016年4月9日、2016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临2016-01、临2016-14、临2016-34)。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拖”,持有本公司44.57%股份)各股东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集团”)、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洛阳国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建行河南省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正在进行中国一拖股权重组。 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接到中国一拖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下发《关于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104号)。中国一拖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涉及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一拖分别将所持一拖股份1,675.0196万股、944.4950万股和702.4276万股(合计3,321.9422万股)A股股份分别协议转让给中国华融、建行河南省分行和中国东方持有。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一拖股份总股本不变,其中,中国一拖(SS)持有41,069.0578万股,占总股本的41.24%。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104号)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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