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20 股票简称:
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继续
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于2016年10月11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2184号《关于对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披露如下: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注意到,你公司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股份”或“
上市公司”)股份已占天宸股份
总股本的20%,并于2016年10月11日披露了《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现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披露:一、你公司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称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是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目前,天宸股份控股股东上海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成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占总
股本的29.17%,你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已占总股本的20%,且拟于本次增持后12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请你公司明确说明公司是否有意通过股份增持获得天宸股份的实际控制权,是否有意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你公司在《报告书》中称,将与原公司股东共同积极推进公司的战略转型,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请你公司明确说明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有,请详细说明方案计划的具体内容。
三、你公司在《报告书》中称,将适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就董事、监事调整事宜提出相关提案。请你公司明确说明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的具体修改计划,如是,请详细说明相关内容。
另外,你公司披露的未来12个月内增持计划中称,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你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途径资金。请说明上述资金安排是否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开展重大
股票投资的相关规定。
请你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之前对于上述问题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在国华人寿对《问询函》进行回复期间,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2日起继续停牌,待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
复牌。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华人寿根据相关要求尽快做出回复。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