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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柴A: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0-12 16:34:48 发布机构:苏常柴A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公告编号:2016-020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5:00至2016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0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委托书格式附后)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123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1-2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16年9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123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全天,2016年10月18日至13:30分前。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10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吗,视为放弃出席现场会议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建江 联系电话:0519-68683155 联系传真:0519-86630954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六、备查文件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2、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0”,投票简称为“常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1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 ―― 1.1.1 选举史新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1.2 选举何建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1.3 选举张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1.4 选举石建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1.1.5 选举徐倩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1.1.6 选举张琼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1.2 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 ―― 1.2.1 选举李明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1.2.2 选举贾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1.2.3 选举冯根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 ―― 2.1 选举倪明亮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1 2.2 选举朱敏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2 2.3 选举谢国忠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3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3设置议案编码3.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常柴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请填写股份数)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1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 ―― 1.1.1 选举史新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何建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张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石建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徐倩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张琼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 ―― 1.2.1 选举李明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贾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冯根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 ―― 2.1 选举倪明亮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朱敏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3 选举谢国忠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附注说明: 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议案1.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1.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 □是/□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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