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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4 22:44:32 发布机构:大族激光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9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7.64%%股份的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9.03%股份的股东高云峰先生推荐陈俊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2名监事选举通过后,与公司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15日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磊先生:生于1972年,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任职于马钢力生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南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专职法律顾问、监察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陈俊雅女士:生于1981年,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本公司监事。陈俊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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