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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16-08-15 14:54:11 发布机构:光线传媒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0251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91号6 住所: 幢424室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号楼3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在光线传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光线传媒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光线传媒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事项尚需取得光线传媒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2 第三节 持股目的......3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4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4 三、协议主要内容......4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5 五、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5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第八节 备查文件......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光线传媒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光 指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线控股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快科技 指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三快 指 上海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猫眼文化 指 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猫眼 指 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天津猫眼 指 天津猫眼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股份购买协议》 指 光线控股与三快科技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 三快科技以人民币24.00亿元为对价购买光线控股持有 本次交易 指 的光线传媒6%股权之交易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光线控股通过本次交易转让光线传媒6%股份之事项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注册资本 6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84046666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文化产业的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多媒体产品及 经营范围 相关技术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9年1月19日至2039年1月18日 主要股东 王长田(95%)、王牮(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居留权 王长田男 董事长 110104196504****** 中国 北京 无 王牮 女 董事 210222197106****** 中国 北京 无 李国良男 董事兼总经理 210222197203****** 中国 北京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完善对影视娱乐产业的全产业链布局,并与自身业务形成强势互补,提升公司的互联网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在影视剧制作、宣传、发行领域的话语权,获得更强的行业竞争力与优势壁垒,持续保持影视娱乐行业的领先地位,更好地打造综合型娱乐企业。 本次权益变动系本次交易的一部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光线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68,678,402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6%。 本次权益变动后,光线控股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292,661,89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0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协议转让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光线控股与三快科技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三快科技以人民币24.00亿元为对价购买光线控股持有的176,016,506股光线传媒股份,该等股份占光线传媒总股本的6%(股份比例保留整数,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下同)。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光线传媒控股股东 股份受让方: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 光线控股将其持有的光线传媒176,016,50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光线传媒总股本的6%)转让给三快科技。 (三)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经本次权益变动双方协商同意确定,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4.00亿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协议签订日期 光线控股与三快科技于2016年5月27日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 (五)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三快科技承诺,在本次股份购买完成日之后的3年内,其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出售或者处置其持有的标的股份。 五、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出售的176,016,506股光线传媒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签署) 年月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购买协议》 备置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号楼3层,100013 收件人:侯俊 传真:(010)84222188 电子邮箱:hj@ewang.com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签署) 年月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0251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市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468,678,402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0.06%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减少176,016,506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减少6%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否√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 准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签署)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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