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关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6-08-19 22:30:46
发布机构:富临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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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6-06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19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18日(周四)至2016年8月19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15:00至2016年8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亿中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2,562,8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0,039,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05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523,3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9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564,1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523,3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94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1.1选举李亿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2 选举蔡亮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3 选举佘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4选举卢其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5选举杨小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6选举曹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1选举曾令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2选举赵洪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3选举李正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2.1.1 选举王大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1.2 选举聂丹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3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当选有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弃权12,52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同意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562,8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56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白涛律师、陈益文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