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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08-15 14:54:21 发布机构:唐人神 我要纠错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唐人神 股票代码002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新界元朗大旗岭747号 通讯地址:香港新界元朗大旗岭747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协议转让方式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8月4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14]24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14]24号文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权益变动发生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9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10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人 指 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 唐人神、上市公司、公司 指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唐人神控股 指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2016年8月2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唐人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神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69年4月11日 3、商业登记证号码:02725117-000-07-16-3 4、注册地址:香港新界元朗大旗岭747号 5、通讯地址:香港新界元朗大旗岭747号 6、通讯电话:00852-24766111 7、注册资本:500万元港币 8、法定代表人:黄松泉 9、经营范围:投资,饲料及原料经营。 10、股权结构:黄�K南持股25%、黄金城持股16%、黄松泉持股16%、维裕企业有限公司持股18%、其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5%、金声有限公司持股1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黄松泉 董事长 男 香港 香港 否 黄�K南 董事 男 香港 香港 否 黄金城 董事 男 香港 香港 否 黄锡源 董事 男 香港 香港 否 黄国盛 董事 男 香港 香港 是(加拿大) 黄国民 董事 男 香港 香港 是(英国) 黄振声 董事 男 香港 香港 否 黄振光 董事 男 香港 香港 否 维裕企业有 董事 - 香港 - - 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唐人神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决定向唐人神控股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唐人神5.26%的流通股股份(合计25,929,127股)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唐人神96,910,394股股份,占唐人神总股本的19.65%,其中限售股12,484,394股,流通股84,426,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合计持有的唐人神25,929,127股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唐人神控股,占唐人神总股本的5.26%。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转让的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股) 转让股份比例 转让价格(元/股) 大生行 25,929,127 5.26% 11.57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详细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大生行 普通A股 96,910,394 19.65% 70,981,267 14.3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唐人神70,981,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9%。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它事项 2016年8月2日,大生行与唐人神控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转让标的 唐人神股份是经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饲料、种猪、肉品等业务,于2011年3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567。截止本协议签署日,唐人神股份总股本493,195,485股,其中,甲方持有唐人神股份84,426,000股流通股,占唐人神股份总股本的17.12%。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唐人神股份”流通股5.26%的股份,合计25,929,127股流通股股份。 甲乙双方均认为甲方出让和乙方受让的本协议约定之标的是甲方原持有的唐人神股份之股份的权益,包括与甲方所持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董事委派权、资产分配权等唐人神股份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三)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2016年8月1日为本次股份转让定价的基准日。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2016年8月2日)的前1个交易日(2016年8月1日)收盘价(12.75元)的9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57元,即25,929,127股的转让价款为30,000万元。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18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 份转让价款30,000万元,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五)股权过户 在完成本次转让所需在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全部申请和批准手续,以及支付完毕股份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如下手续: 由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时须交付的文件并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的手续; 按规定各自支付完毕所有手续费、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在办理完毕上述所有手续后,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股权的“股份登记信息表”原件以及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六)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承诺、声明和保证,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要求不履行方或违约方作出赔偿。 (七)争议的解决 由于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连同其附件以及其它根据或就本协议所签订和交付的任何文件,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主题事项的完整协议,甲乙双方应一并遵照履行。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用,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等权利受限情形。大生行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 限售股份承诺;也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第五节权益变动发生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大生行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唐人神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商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投资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年8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株洲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唐人神 股票代码 00256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 香港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 普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96,910,394股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19.65%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70,981,267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14.39%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是□ 否√ 来12个月内 暂无相关减持计划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 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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