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欣达: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6-08-15 14:54:21
发布机构:美欣达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6-42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回报广大股东,2016年8月4日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16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0,80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5,402.00万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1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情况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合并报表(元) 母公司报表(元)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 116,125,547.33 109,981,374.26
加:本期净利润 6,675,401.59 14,530,643.58
减:按10%计提盈余公积 1,453,064.36 1,453,064.36
期末未分配利润(未审计) 121,347,884.56 123,058,953.48
注:由于半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故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先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按照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依据。
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了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但是未超过上市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50%(121,347,884.56元),此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公司最近五年的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额占可供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可供分配的利润 分配利润的比例
2012年 24,336,000.00 47,453,479.63 51.28%
2013年 25,536,000.00 74,300,430.08 34.37%
2014年 34,048,000.00 59,234,584.38 57.48%
2015年 0.00 109,981,374.26 0.00%
2016年 54,020,000.00 121,347,884.56 44.52%
根据2015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为: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连续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8,806.80万元,达到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96,854,614.40元的90.93%。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