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02:安徽水利关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PPP项目(二标段)的公告
2016-10-21 20:48:23
发布机构:安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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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6-115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PPP项目(二标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宿州交投 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政府授权出资方。
本项目 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PPP项目(二标段)
甲方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本公司,项目公司通过补签协议,全面承继乙方在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
指
乙方 务,则乙方指的是项目公司,宿州交投作为签约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并由
项目公司承继。
安徽水利 本公司
宿州交通局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本公司与宿州市政府授权出资方宿州交投以70%:30%的出
资比例共同出资28,890万元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实施“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 PPP项目(二标段)”。
投资金额: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8,890万元。本公司出资20,223万元,占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0%;宿州交投出资8,667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交易主要内容:本公司与宿州市政府授权出资方宿州交投以70%:30%的出
资比例共同出资28,890万元设立项目公司,宿州交通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宿州交通局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宿州交通局。
项目特许经营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项目概算投资96,299万元。
风险提示:本项目进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向社会推出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PPP)项目库,宿州市政府将政府购买本项目服务的可用性服务费及绩效服务费纳入跨年度的市级财政预算,并提请人大决议。公司是传统工程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经验丰富,项目施工技术难度、质量及安全要求可控。此外,本公司合作金融机构同意为项目提供贷款,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和建设风险较小。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宿州市政府授权出资方宿州交投以70%:30%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28,890万元设立项目公司,宿州交通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宿州交通局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宿州交通局。项目特许经营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项目概算投资96,299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宿州交通局和宿州交投。宿州交通局作为本次交易的甲方,宿州交投为政府授权出资方。其中,宿州交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054471684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言明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9日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路南侧
经营范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宿州交通局出资298,000万元,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
三、项目概况
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濉河南岸,终点接徐州市交界处梁庄村,路线全长约46.785公里。
该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本项目为二标段。本标段长21.545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路标准,路基宽度47m,沥青混凝土路面,概算投资96,299万元。
四、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名称:(名称待定)
注册资本:28,890万元
股东出资:本公司出资20,223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0%;宿州交投出资8,667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五、交易主要内容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甲方
本公司:乙方(项目公司通过补签协议,全面承继乙方在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则乙方指的是项目公司,宿州交投作为签约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并由项目公司承继。)
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 PPP 方式运作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
目,并授权宿州交通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宿州交投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公司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
宿州交通局与乙方签署协议,授予乙方在本项目项下的经营权。设立项目公司
后,由项目公司通过补签协议,全面承继乙方在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报请市政府将本项目的服务费(含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提请人大决议。
(一)项目经营权
甲方将投资、融资、建设、特许经营、运营维护(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立交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乙方。
项目经营期1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乙方依法选择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承包商、建设监理人、设备供应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
(二)前期工作
1、前期工作
在开工日或先于开工日,下列各项前期工程约定如下:
(a) 甲方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项目场地的征地拆迁工作;
(b) 甲方负责完成的其他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及
报批、立项及可研报批、测勘、设计及审查等。
2、前期工作费用
前期工作费用(暂估金额为人民币21,100万元),乙方分两期向甲方或宿州市政府指定的主体进行支付。
(三)项目建设
1、建设要求
乙方自行承担项目建设的所有费用和风险,按以下要求完成所有建设工程:
(1) 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前期报建、监理、勘察设计、
检测等费用),最终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的工程造价并经审计局确定的金额为
准。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由社会资本在开工前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并报市审计局审计。
(2)本项目 2.11亿元 (暂估金额)前期工作费用,由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甲
方或宿州市政府指定主体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为暂估金额,若未来市政府或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的前期工作费用超出该等暂估金额的,则相应调整可用性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3)项目工程建设费用、前期工作费用及除协议明确约定应由甲方或政府方相关主体承担的费用外,均由乙方承担。
2、建设期限
自实际开工时间起算2年内。工程进度如果因特殊情况受阻,进度日期可相应顺延。
3、土地使用
(1)土地使用权
甲方以无偿租用方式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在项目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融资。
协议期满终止,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将该等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2)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场地是乙方为本项目建设之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所用 土地
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4、竣工、验收、运营
乙方取得交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为开始运营日,本项目自此进入运营期。
自运营日起,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支付服务费。
(四)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在经营期内,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在运
营日后3个月内,应建立运营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制度,交甲方确认后执行。
(五)项目绩效指标及付费
1、可用性绩效指标及付费
(1)可用性服务费考核指标
指标:质量、工期(2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2)付费机制安排<1>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前期费用+建安费用-政府方资本金
前期费用以项目公司实际支付金额为基础;
建安费用以项目公司编制且经审计局审定的(工程控制价+工程变更价款)×(1-社会资本自报的下浮率)为准(计取建设期利息)(具体为下浮1.6%);
2
基数计算公式P=前期费用×(1+i)+建安费用×(1+i)-政府方资本金<2>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
n
i(1i)
AP n
(1i) 1
其中:
A为可用性服务费金额
P为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
i为投资回报率,由社会资本自报,但不得高于6.37%。(最终确定的投资回报率为央行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10%。)
n=10。
可用性服务费采取等额本息方式分10年支付。<3>可用性服务费调整
根据安徽省交通厅出台的皖交财[2015]82号文规定,“社会资本投资资金年回报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因此可用性服务费金额随同期央行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增或调减。每个运营年的第一天按照当日央行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当年不再调整。首次调整根据进入运营期首日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与项目投标截止日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比较调整。<4>付费进度
支付时间及进度为每年支付一次,第一个支付时点为自运营日一年后10日内支付,依此类推。
乙方按照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后,则甲方应根据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关于可用性服务费总额的报价、前期工作费用实际发生额,以及变动情况确定。
乙方未能达到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的,甲方有权提取乙方提交的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
2、运维绩效指标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1)日常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指标及付费<1>日常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指标
第一层级(80分)
1 车道(20分)
2 路基和排水(12分)
3 桥梁(20分)
4 涵洞(8分)
5 绿化(10分)
6 交通设施(10分)
第二层级(20分)
1 紧急事件下的道路关闭和工作区管理(6分)
2 道路标示(8分)
3 交通信号灯(2分)
4 安全栅栏(2分)
5 紧急事件应对机制(2分)
第三层级(10分)
1 利益相关者满意度(10分)
备注:上述方案仅为参考,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2>付费机制安排
考核指标
运营维护期考核指标分为三个层级:前二级为基本考核指标,全部达标方能获得100%基准运维绩效付费,不达标的按照考核办法减付基准运维绩效付费(至多减付至70%);第三级为奖励考核指标,达标的按考核办法增付奖励运营绩效付费(至多增付10%)。
考核方法
运营维护期内,甲方主要通过常规考核和日常考核的方式对项目公司服务绩效水平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运维绩效付费支付挂钩。
① 常规考核
常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季度运维情况报告后5日内进行,并应在7日内完成。
② 日常考核
甲方可以随时自行考核乙方的运维服务绩效。
无论是常规考核还是日常考核,乙方皆应及时修复缺陷,否则甲方可根据相关约定提取乙方提交的运营与维护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3>付费比例及进度
常规考核结果与运维绩效付费的支付挂钩。
运维绩效付费=常规考核打分/100*年度基准运维绩效付费金额(基准运维绩效付费金额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关于年运维绩效付费的报价,年绩效服务费上限为工程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用)的0.99 %
)。
运维绩效付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本项目进入商业运营日一年后10日内支付,依次类推)。
(2)大中修维护绩效考核指标及付费
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之《安徽省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及有关规范、技术标准。由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在维修前进行检测后,甲乙双方确定大中修方案后进行。
(六)运维绩效服务费的调整
运维绩效服务费按照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调整。
绩效服务费调价公式:
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将根据运营维护期间的通货膨胀情况进行调整,调价周期为三年,本项目进入商业运营日所在的当年不予计算,自第一个完整财务年度(指自商业运营期所在年度的下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始起算,每三个财务年度调整一次。具体调价公式如下:
年运维绩效服务费调价公式如下:
-6
P3n=P0*CPI3n-1*CPI3n-2*CPI3n-3*10 (n=1,2,3)
其中:
Po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的年运维绩效服务费;
P3n。为第3n年起适用的年运维绩效服务费(每三年调价一次);
CPI3n-1,为第3n年由宿州市统计局公布的第3n-l年度宿州市居民消费物价指数。
(七)项目移交
在移交日期,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移交:
a)乙方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
b)划拨土地使用权:
c)甲方可以合理要求的且此前乙方未曾按照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运营、维 护、修
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以使其能够直接或通过其指定机构继续本项目的运营。
向接收人移交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应解除和清偿完毕乙方设置的所有债务、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物权,以及源自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的由乙方引起的环境污染及其他性质的请求权。
(八)违约及赔偿
1、甲方违约及赔偿
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支付的违约: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催告,如甲方在催告通知出具后的30日内仍未能支付的,则甲方除应支付应付未付的可用性服务费或运维绩效服务费外,还应每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0.03%)另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前期工作延迟违约:因甲方前期工作延误,导致工程延期,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前期投入费用、人员费用、工程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前期投入的前期费用加收金额的万分之三(0.03%)另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违约及赔偿
延迟开工、竣工:乙方不能在本协议规定的开工日或之前开工、交工验收日前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违约金最高金额为可用性服务费总额的5%,如因乙方原因拖期超过180日,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但不可抗力和甲方的责任造成的延迟除外。
运维绩效不达标:甲方除有权根据约定运维绩效指标支付相应的运维绩效服务费外,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或改正的效果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的,则甲方有权视情形提取运营维护保函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
(九)协议的转让
甲方的转让
甲方可将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宿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机构或部门。除上述事项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乙方的转让
除乙方融资行为导致的转让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出租、质押或提供其他担保:(其在本协议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权益;或乙方用于项目的项目设施或资产。)
六、项目收益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10年,运营期每年综合运营服务费13,572万元(投标报价)。
政府每年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 12,796万元
政府每年支付的绩效服务费 776万元
政府每年支付的综合服务费 13,572万元
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PPP模式与地方政府合作实施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目(二标段),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投资施工一体化的优势,有利于公司“投资带动施工”战略的实施,带动公司基建工程业务,增加公司营收和盈利规模,推动公司转型发展。
八、风险分析
本项目进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向社会推出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宿州市政府将政府购买本项目服务的可用性服务费及绩效服务费纳入跨年度的市级财政预算,并提请人大决议。公司是传统工程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经验丰富,项目施工技术难度、质量及安全要求可控。此外,本公司合作金融机构同意为项目提供贷款,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和建设风险较小。
九、备查文件
(一)安徽水利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