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908 证券简称:
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6-06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三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三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三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尚需获得
中国保监会的核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了推进公司在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三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三江财险”),持股比例10%。
(二)本公司此次参与设立三江财险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除本公司外,其他参与设立三江财险的各方情况如下:
(一)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注册资本:232,133.33万元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与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融资业务的研发与创新;委托与受托投资,为企业重组、并购、创业投资提供服务,投资顾问、投资咨询;有色金属产品销售;组织展览、会议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小平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396号1幢1单元10105室
注册资本:1,098,753.5409万元
经营范围:电站的开发与建设、电站的生产、经营;硅产品和太阳能发电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投资集团”)
法定代表人:洪伟
住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
注册资本:401,669万元
经营范围:国资委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以产权为纽带进行资本运营;对投资项目作为业主成员进行全过程管理;办理设备租赁、资金筹措、融通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项目、债权和
股权投资;贷款担保业务托管、投资咨询服务;原材料采购;碳素制品、铝制品、铝合金的生产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煤炭批发经营;
(四)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开投”)法定代表人:闫自军
住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6号西旺大厦三楼
注册资本:502,900万元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经营;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生态环境治理;各类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屋土地租赁;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
投资与资产管理;其他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矿产品(不含煤炭)、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机电产品(国家限制产品除外)销售;农畜产品收购销售;机械租赁。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五)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城投”)
法定代表人:林博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36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授权资产经营管理;项目经营开发管理与投融资;提供担保;开发高新技术项目;土地储备及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青海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科”)法定代表人:段伟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120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产权经营;新产品及技术开发;科技咨询;
(七)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
法定代表人:王小康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注册资本:763,233.69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综合利用节能、节材、环保、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项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物资、设备、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节电设备的生产与租赁;建设项目监理、评审、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进出口业务;本公司投资项目所需物资设备的代购、代销(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金控”)
法定代表人:李国红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5室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贵金属、有色金属领域内的投资,贵金属销售、回购,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青岛
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
法定代表人:于德翔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
注册资本:100,196.4856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500kV及以下的变配电一二次产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相关产品,提供产品相关技术服务、施工服务;电力设备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特种车辆的组装、拼装;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点)建设与运营;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十)北京万方苑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方苑”)
法定代表人:高荣芬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4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酒店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销售日用品;美容美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三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创业路108号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11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及再保险业务的服务与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
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以上有关投资标的的基本信息实际以中国保监会批准并经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三江财险
总股本为10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以货币方式出资,并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出资额 认购股份数
发起人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万股)
资本控股 15,000 15,000 15% 货币
黄河公司 5,000 5,000 5% 货币
青海投资集团 10,000 10,000 10% 货币
西宁开投 10,000 10,000 10% 货币
西宁城投 10,000 10,000 10% 货币
青海国科 5,000 5,000 5% 货币
中国节能 10,000 10,000 10% 货币
山金金控 10,000 10,000 10% 货币
京运通 10,000 10,000 10% 货币
特锐德 10,000 10,000 10% 货币
北京万方苑 5,000 5,000 5%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
(三)发起人享有如下权利: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公司股份;
(2)就公司筹建和设立事宜与其他方进行协商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3)参加公司创立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4)共同决定关于公司筹建和设立的重大事项;
(5)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6)因其他方违约造成损失时,有权按照各自认购的股份比例获得赔偿或补偿;
(7)公司成立后,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8)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发起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认缴出资、缴纳筹建费用的,每迟延认缴一日按照应缴而未缴出资额的0.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超过一名的,各名守约方按照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上述违约金。
因不可归责于一方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取得主管机关的批准,从而导致公司无法设立的,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各方应按照各自认购的公司股份的比例分担公司筹建设立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五)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保险公司需要一定的周期,一般自受理申报筹建保险公司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因此,预计本公司此次参与发起设立三江财险的投资计划对本公司2016年度业绩不产生影响。
保险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前景良好,财产保险业务发展迅速,潜力巨大。此次本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三江财险的对外投资事项,是本公司在金融领域布局的重要举措,如能顺利实施将对本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三江财险设立后如能实现稳健发展和预期盈利,将会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六、风险分析
(一)审批风险:三江财险的设立尚需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核准,本公司将根
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短期盈利风险:保险公司的开办和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产生盈利所需的时间可能较长,投资收益可能在保险公司稳健发展后才逐步实现,本项投资可能存在短期内不能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
(三)竞争风险:在国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政策引导下,财产保险业务总体发展趋势明显,但由于进一步市场化,现有的保险公司和其他具备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开展同类业务,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作为新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面临新市场格局下的竞争风险和经济环境变化的各种不确定因素。
七、备查文件
(一)《关于设立三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