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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16-10-25 18:43:59 发布机构:中环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6-9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拟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两笔借款,其中: (1)拟向公司提供借款8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8个月,年利率不超过5.68%,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拟向公司提供借款7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年利率为中环集团近期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及承销费率,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等。 2. 关联关系 中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借款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克景先生、张太金先生、张雄伟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还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法人代表:张旭光 注册资本:贰拾亿零玖仟贰佰伍拾捌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经营管理除外);电子信息及仪表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维修等;系统工程服务;对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投资;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等。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推动了公司建设项目的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规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2016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 3、上述关联交易表决事项符合《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 (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中环集团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利益,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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