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8-22 20:51:00
发布机构:通裕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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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6-082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
权益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现将公司相关事项及其董公告如下: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经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是 ■否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9,247,9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有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持有非股改、述或者重非首发限售股及大遗漏。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0股。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089,247,97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67,743,92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8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8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8月30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8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股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3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本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84,832,288 16.97% 369,664,576 554,496,864 16.97%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904,415,688 83.03% 1,808,831,376 2,713,247,064 83.03%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1,089,247,976 100% 2,178,495,952 3,267,743,928 1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送(转)股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3,267,743,928股摊薄计算,2016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3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禹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祖吉旭、李振
咨询电话:0534-7520688 传真电话:0534-728775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