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908 证券简称:
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6-06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业务展期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9日,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兴业”)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将49,910.00万元人民币委托
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贷款给贵州兴业,委托贷款期限自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11月15日,委托贷款年利率6%。
公司拟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上述委托贷款进行展期204天,即展期至2017年6月7日,展期期间年利率为6%,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上述委托贷款展期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委托贷款相关标的未超过
股东会授权。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名称: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事局大楼4楼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周青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湖南兴业为贵州兴业的控股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新能源的开发、投资与建设;风力、太阳能发电的开发、建设、生产销售及运营;与太阳能发电相关的工程总承包;智能电网、节能与环保、新能源技术的研发、设计及应用。
三、本次委托贷款展期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款:49,910.0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期限:展期204天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6%
4、委托贷款抵押物:无
5、委托贷款担保人:湖南兴业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控制风险的措施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公司已采取担保方担保和股权质押的方式控制该风险;同时,公司将对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经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