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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6-11-04 16:23:06 发布机构:光线传媒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97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606,936 股,发行价格每股24.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8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13,165,606.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86,834,382.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12010007 号《验资报告》,详见2015年3月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33,312,950.76 元。相关资金置换目前已完成。 2015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述资金及相应的理财收益收回。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亿元归还。 2015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五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6年1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并同意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利用,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并同意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光线传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 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 表明确保荐意见;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基于以上意见,中信建投证券对光线传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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