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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江苏阳光关于投资参股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6-11-07 17:45:01 发布机构:江苏阳光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6-02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 农商行”) 投资金额: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 资1.98亿元人民币,认购海安农商行4950万股股份。 本次投资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98亿元, 按照每股4元的发行价格,认购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发的股份 4950万股,约占其增资扩股后股份总数的4.95%。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16年1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本次投资参股上述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具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5000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徐晓军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住所: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长江中路88号 6、成立日期:2011年02月12日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代理保险业务(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 目前,海安农商行股本8.5亿股,江苏中洲置业有限公司持有5000万股, 持股比例5.88%;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00万股,持股比例 5.88%。本次海安农商行拟增资1.5亿股,增资后总股数为10亿股,本公司认购 4950万股,占其增资扩股后股份总数的4.95%。 本次增资前海安农商行前十大股东如下: 客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江苏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法人 5.88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法人 5.88 南通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 42200000 法人 4.96 江苏天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法人 3.53 南通江海机床有限公司 23000000 法人 2.71 南通中虹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 法人 2.35 江苏省华强纺织有限公司 20000000 法人 2.35 无锡德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法人 1.76 海安县宏成化工厂 15000000 法人 1.76 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 15000000 法人 1.76 海安县申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15000000 法人 1.76 9、海安农商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201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 50,495,883,883元,净资产 3,912,108,131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246,616,892元,净利润514,077,479 元。 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59,696,163,089.31元, 净资产4,063,337,891.13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995,879,187.09元,净 利润388,622,037.08元。 10、海安农商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1、公司董事会已对海安农商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分析,海安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海安县辖内自然人和法人共同入股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机构。目前该行下设总行营业部1 家及分支机构57家,覆盖海安所有乡镇,并逐步辐射苏中。董事会认为:海安农商行近年来各项业务稳中快进,经营实力和金融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合规。本公司参股不超过10%,符合银监会《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三、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本着“平等、资源、公平”的原则,公司与海安农商行签订《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以每股4元的价格认购海安农商行增发的股份4950万股,总股款为人民币1.98亿元。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投资参股海安农商行,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可以积累在金融领域的投资和管理经验,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理金融风险的能力。 本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9%,对公司现有资产不 构成重大影响,但将对公司提高资本运作水平,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海安农商行增资扩股后,将面临宏观经济风险、业务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投资安全。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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