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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1:山东华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11-08 23:06:02 发布机构:山东华鹏 我要纠错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华鹏 股票代码:603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住所或通讯地址 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峨山路88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 住所或通讯地址 芜湖瑞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01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6年1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 指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 指 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 指 芜湖瑞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 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8日 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山东 华鹏股份合计4,360,400股;另外,山东 华鹏2016年6月30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票并上市,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及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未参与该次发行的股份认 购。上述两原因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山东华鹏股份的股权 比例较首发上市后减少5%。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峨山路8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汪小龙、 文欣)。 注册资本 43900万元 登记注册号 91340200698965575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创业投资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国家 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的办理。*** 成立时间 2009年12月21日 芜湖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 出资人 (有限合伙);陈卓;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瑞创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蒋学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 其他国籍或地区的居 地 留权 执行事务合 汪小龙 男 伙人委派代 中国 中国上海 无 表 执行事务合 文欣 男 伙人委派代 中国 中国上海 无 表 上述主要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在其他公司的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汪小龙 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汪小龙 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文欣 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文欣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文欣 上海旭高时装有限公司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考虑及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山东华鹏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在未来12个月不排除在合适的市场时机继续减持,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山东华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4月23日)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芜湖瑞业及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持有山东华鹏的股权比例(合计为10,700,000 股)为10.15%; 2016年6月30日,山东华鹏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17,656,950股,公司总股 本增至123,056,95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芜湖瑞尚未参与认购山东华 鹏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芜湖瑞业、芜湖瑞尚作为一致行动人所持山东华鹏的股票比例稀释为8.70%; 2016年10月28日至 2016年11月8日,芜湖瑞业通过大宗交易以及集中 竞价合计减持山东华鹏4,360,4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3.54%。 上述两原因使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及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持有山东华鹏的股份比例变为5.15%,较山东华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股比例之10.15%,变动比例达到5%,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编制本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及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合计持有山东华鹏6,339,6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5.15%,均为非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山东华鹏4,360,400股, 具体见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芜湖瑞业 大宗交易 2016.10.28 49.00 1,000,000 0.81% 芜湖瑞业 大宗交易 2016.11.1 49.57 1,000,000 0.81% 芜湖瑞业 集中竞价 2016.11.1 50.75 90,100 0.073% 芜湖瑞业 大宗交易 2016.11.3 49.21 1,000,000 0.81% 芜湖瑞业 集中竞价 2016.11.7 51.315 209,900 0.17% 芜湖瑞业 大宗交易 2016.11.7 49.99 700,000 0.57% 芜湖瑞业 大宗交易 2016.11.8 49.85 360,400 0.34% 合计 4,360,400 3.54%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首发上 2016年7月1日上市 本次减持 减持 本次减持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市后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数(股) 比例 后持股比 股比例 稀释后持股比例 例 芜湖瑞 业、芜湖 10,700,000 10.15% 8.70% 4,360,400 3.54% 5.15% 瑞尚 四、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芜湖瑞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6年11月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股票简称 山东华鹏 股票代码 603021 信息披露义务 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 人名称 伙) 注册地 技术开发区峨山路88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份数量变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 (可多选) 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10,700,000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山东华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4月23日)后,信息 量及占上市公 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及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持有山东华鹏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司已发行股份 10,700,000股)为10.15%;2016年6月30日,山东华鹏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比例 17,656,95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23,056,95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 芜湖瑞尚未参与认购山东华鹏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芜湖瑞业、芜湖瑞 尚作为一致行动人所持山东华鹏的股票比例稀释为8.70%;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4,360,400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3.54% 益的股份数量 2016年10月28日至 2016年11月8日,芜湖瑞业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 及变动比例 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山东华鹏4,360,4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3.54%。本 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及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持有山东华鹏 6,339,6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5.15%,较山东华鹏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的持股比例之10.15%,变动比例达到5%。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是□否□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否□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准 是□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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