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09 18:02:40
发布机构:中颖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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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9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的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一楼报告厅;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启明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78,840,82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8,316,11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1.0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24,7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024,16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78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499,45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5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24,7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5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郭怡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① 选举候选人洪志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8,733,87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17,216股。
② 选举候选人王天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8,731,37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14,716股。
③ 选举候选人杨旭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8,671,37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854,716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① 选举候选人傅启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8,859,17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042,516股。
② 选举候选人宋永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8,671,37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854,716股。
③ 选举候选人郭志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8,671,37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854,716股。
④ 选举候选人李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8,671,37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854,716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刊登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① 选举候选人胡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78,793,87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77,216股。
②
选举候选人王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78,671,37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854,716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郭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