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16-11-10 20:09:41
发布机构:美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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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6-087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增资662,997,500.00元,对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盈森”)增资200,000,000.00元。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事项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本次增资是公司按照《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的投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5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11,923,68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12.5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7,999,957.30元,扣除发行费用19,887,923.18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112,034.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28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
告》(大信验字[2016]第5-00045号)。
(二)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按照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作如下安排: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东莞)项目 250,000,000.00
2 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成都)项目 200,000,000.00
3 互联网包装印刷产业云平台及生态系统建设项目 525,114,534.12
4 智能包装物联网平台项目 412,997,500.00
合计 1,388,112,034.12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增资计划
1、东莞美盈森
东莞美盈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桥头园区,注册资本425,002,500元,主营业务是轻重型环保包装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东莞美盈森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有关内容。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62,997,500.00元以注册资本金
形式增资东莞美盈森,用于实施“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东莞)项目”
及“智能包装物联网平台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美盈森的注册资本由425,002,500元增加至1,088,000,000元,增资后东莞美盈森股东结构无变化,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成都美盈森
成都美盈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为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唐安东路二段,注册资本20,000,000元,主营业务是轻重型环保包装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成都美盈森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有关内容。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以注册资本金
形式对成都美盈森增资,用于实施“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成都)项目”,
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美盈森注册资本由20,000,000元增加至220,000,000元,
增资后成都美盈森股东结构无变化,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并及时与相关各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及《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推进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