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63 证券简称:
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6-058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韩平元先生的通知,韩平元先生于2016年11月9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后,韩平元先生还持有公司54,15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韩平元 大宗交易 2016年11月9日 7.95元/股 800万股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
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6,215.00 7.73% 5,415.00 6.74%
其中:
韩平元 6,215.00 7.73% 5,415.00 6.74%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韩平元先生曾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已于2015年4月15日辞去公司副董
事长及董事职务,目前在公司任顾问。
韩平元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比例不超过50%。
2016年10月13日,韩平元先生离职期已满十八个月,其持有的6,107.5
万股解除限售,即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韩平元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韩平元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接触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韩平元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