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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珠江: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房产的进展公告  

2016-11-12 21:23:48 发布机构:珠江控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6-106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持有的三亚万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嘉酒店”)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和公司名下的位于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212号的三栋别墅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 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3),公司自2016年9月30日起在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和标的房产,标的股权的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27,733.23万元,标的房产的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3,500万元。11月9日,公司接到北交所通知,竞价程序已结束,产生一个竞买人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万发公司”),公司于11月9日与万发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此前,万发公司拟参与竞买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万嘉酒店股权和相关房产。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权交易合同 (1)合同主体 转让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转让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28106.078716万元债权及660.691135万元利息,根据北交所动态报价结果,本次交易转让款为人民币56,500万元。标的股权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064号《资产评估报告》。 2、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1)合同主体 转让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转让标的为公司将持有的标的房产,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本次交易转让款为人民币3,500.00万元。标的房产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102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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