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锅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5 00:58:23
发布机构:杭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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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6-03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下午2: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吴南平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463,700,6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3,700,645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75.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6,5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为:吴南平先生、陈夏鑫先生、何伟校先生、林建根先生、鲁尚毅先生、张民强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沈田丰先生、王林翔先生、费忠新先生。上述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吴南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
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2、选举陈夏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
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3、选举何伟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
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4、选举林建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
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5、选举鲁尚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
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6、选举张民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
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沈田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
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2、选举王林翔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
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3、选举费忠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
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代表股东单位的监事为:沈慧芬女士、夏启祥先生。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文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沈慧芬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夏启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杭锅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