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90:华仪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11-19 00:08:01
发布机构:华仪电气
我要纠错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仪电气
股票代码: 600290
名称(姓名) 住所 通讯地址
信息披露华仪集团有 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
义务人 限公司 228号 大道228号
一致行动 陈道荣 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隔河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
人 东路3弄2号 大道228号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备查文件......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华仪电气、公司、本公司 指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因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其所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华仪电气股份导致的权益变动行
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仪集 指 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团
一致行动人 指 陈道荣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华仪集团简介
1、基本情况
名称 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 陈道荣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2145555891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
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
经营范围 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
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物业管理。
经营期限 1997年9月12日至2025年7月20日止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陈道荣先生持股73.25%
通讯地址 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陈道荣 男 董事长 中国 浙江乐清 无
陈帮奎 男 董事、总裁 中国 浙江乐清 无
范志实 男 董事、副总裁 中国 浙江乐清 无
屈军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乐清 无
陈孟列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乐清 无
郑键锋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浙江乐清 无
周丕荣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乐清 无
陈孟德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乐清 无
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陈道荣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仪集团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为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隔河东路3弄2号,通讯地址为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陈道荣先生未持有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仪集团持有本公司30.8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陈道荣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仪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于2015年7
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103.95万股,直接持有公司0.14%
股权。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现阶段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华仪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不超过7,000万股其所持有的华仪电气股份。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并且每三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华仪集团将严格按照上述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陈道荣先生在未来12个月不排除在合适的市
场时机进行股份增减,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7,388,695 股,占当时总股本
274,020,000股的50.14%。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公司2011年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股份总数发生较大变化,华仪集团均参与了公司2011年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但随着公司总股本的增加,华仪集团持股比例逐步稀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2011年1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77,235,772股(其中:华仪集团
认购 78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274,020,000股增加至
351,255,772股;
(2)2011年5月,公司实施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6,883,658股;
(3)2015年12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233,019,853股(其中:华仪集
团认购60,585,162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59,903,511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仪集团持有华仪电气股份234,283,762
股,持股比例为 30.83%,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陈道荣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华仪电气股份1,039,500股,持股比
例为0.1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仪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系
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华仪电气股份。
三、 股份变动情况
减持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价格 (股) 减持比例
区间
18.50
2009年5月26日 元/股
华仪集团 -2009年7月20日 集中竞价 至 4,978,695 0.66%
19.60
元/股
华仪集团 2009年7月17日 大宗交易 18.15 6,000,000 0.79%
元/股
华仪集团 2009年7月20日 大宗交易 17.76 1,200,000 0.16%
元/股
华仪集团 2012年3月23日 集中竞价 8.25 712,500 0.09%
元/股
华仪集团 2013年9月13日 大宗交易 4.88 5,000,000 0.66%
元/股
华仪集团 2013年9月17日 大宗交易 4.87 5,000,000 0.66%
元/股
华仪集团 2013年12月19日 大宗交易 7.13 4,800,000 0.63%
元/股
华仪集团 2016年11月18日 大宗交易 12.00 10,303,900 1.36%
元/股
合计 37,995,095 5.00%
上表减持比例按公司最新股本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1、华仪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71,3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
60,585,162股限售流通股,合计质押231,885,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
2、陈道荣先生持有的华仪电气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的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仪电气的办公地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6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6年11月18日
附表:华仪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
地 228号
股票简称 华仪电气 股票代码 600290
信息披露义务 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不 有无一致行动有√ 一致行动人陈道荣先生
份数量变化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无□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
(可多选) 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
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系统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137,388,695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权益的股份数 50.14%。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公司2011年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
量及占上市公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股份总数发生较大变化,华仪集团均参与了公司
司已发行股份 2011年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但随着公司总股本的增加,华仪集团持
比例 股比例逐步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37,995,095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股 变动比例: 5% (按最新股本计算)
234,283,762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数量: 股 变动后比例: 30.83%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是□ 否√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是√ 否□
际控制人减持 经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时是否存在未 司为华仪集团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
清偿其对公司 元。2016年8月16日,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道荣先生分别与中国光大银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向光大银行申
提供的担保,或 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
者损害公司利 为华仪集团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
签署日期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