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34 证券简称:
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6-101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1日― 2016年12月12日。其中:
(1)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12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二
楼会议室。
5、
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刘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顾勇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
的议案》
其中,第 3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 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
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016年12月7日下午16:30前),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至
16:30;
7、登记地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雷刚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6776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邮政编码:321025
8、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人:张雷刚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6776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4。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万里投票”“昨日
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A、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对应“委托价格”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议案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刘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顾勇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 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在选举非独立董事中,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数不能超过其表决票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B、议案2:《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和议案3:《关于修改
的 议案》 对应“委托价格”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修改
的议案》 3.00 备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万里扬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个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表决意见 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表决票总数(持 持有股份数 股 股 有股份数*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表决票数(股) 1.1 选举刘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顾勇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关于修改
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M名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说明: 1、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对于其他议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