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12 证券简称:
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66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华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现场表决4人,通讯
表决 3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
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原“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
建项目”进行了变更调整,其中已投入设备 2,911.9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创
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力”)采购,剩余11,238.10万元设备
均调整为本公司集中采购,再租赁给苏州创力生产使用。并经 2015年6月23
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现公司采购进口设备齿轮强化喷丸机
一台供苏州创力使用,鉴于常熟海关存放地监管要求,该设备由苏州创力采购,故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创力增资4,880,968.00元。
本次增资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调整情况详见刊载于2015年6月8日、6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9)、《创力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1)、《创力集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外部市场形势,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创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创力”)增资 2,560万元人民币(等值外币),同时由香港创力向其控股子公司赛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2,450万元人民币(等值外币)。上述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林秀敏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会向林秀敏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