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616 证券简称:
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0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厂房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10年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一、审批程序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决定出租闲置自有厂房。经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并经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公司于 2016年 11月24日就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5幢厂房与上海时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名称:上海时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3、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945弄18号2楼N-19
4、法定代表人:王浩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商务信息咨询,保洁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自有房屋租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环保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批发零售。
上海时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定租赁厂房为公司合法所有,位于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
号5幢,建筑总面积为48,36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沪房地奉字(2015)第014664
号。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租赁面积、期限
厂房租赁面积总计48,360平方米;租期为10年,即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
2027年3月31日止。
2、租金、水电费及其支付方式
租金从2017年4月1日起计算,年租金人民币1,002万元(含税),每三
年递增 8%。此租金不包括水、电、煤气等费用,合同期内发生的此类费用由上
海时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承担。租金先付后用,按季度支付,在每个付款周期开始前5日内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上海时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人民币167万元作为保证金。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厂房出租,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盘活资产,创造效益。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
鉴于租赁期限较长,合同执行的不确定性尚存。
七、备查文件
1、厂房租赁合同
2、上海时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