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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垒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11-29 18:55:53 发布机构:大连三垒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2621 股票简称:三垒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垒股份”)于 2016 年11月28日、11月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俞建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俞洋先生的通知,俞建模先生、俞洋先生与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融诚”)于2016年11月2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俞建模先生、俞洋先生将其合计持有的三垒股份29,522,8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2%)转让给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融诚”),同时,约定俞建模先生、俞洋先生将其另外持有的三垒股份35,7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8%)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珠海融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6日登载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的相关内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的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须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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