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80 证券简称:
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6-047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16年12月5日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部分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证监会于 2016年9月30日发布了《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其中涉及 “
沪港通股票”的相关内容有所变更,故《公司章程》需要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围是:各类电机及控制装置、振动机械、输变 围是:电机、发电机、驱动与控制器、变频器、
电及配电产品、成套设备、蓄电池、整流及逆 软启动器、励磁装置、整流与逆变装置、变压器、
变装置、高压变频器、电气自动化及系统集成 变配电装置、电气系统成套装备、工业自动化装
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经营进出口 备、振动机械、蓄电池、电源设备的研发、制造、
业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销售、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开展对外承包工
程业务。
第九十条 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 第九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
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 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
弃权。 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 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