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327 股票简称:
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2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
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部分
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0665号”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拟
股权收购涉及的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为依据,受让李苏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3.36%股权,受让价格为5,100万元。
根据相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受让股权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