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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16-12-12 18:22:20 发布机构:神思电子 我要纠错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招商证券”)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或“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以及持续督导项目组成员对神思电子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16年11月16日 (二)培训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对应期间:2016年度 (五)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炳全,联系电话:0755-82943666;保荐代表人姓名:解刚,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二、本次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招商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神思电子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现场培训中,招商证券讲解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法》等。 现场培训后,招商证券向神思电子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二)授课内容 通过本次授课,招商证券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对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股权激励及税收相关规定。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规关于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的相关要求。 3、《证券法》、《刑法》等相关法规关于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定。 (三)发放培训教材,督促培训对象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招商证券针对培训对象的特点,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法》等相关主要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理,与现场培训课件一并发放给培训对象,督促培训对象通过自学及现场授课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主动的学习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最新规定,提高对股权激励、董监高股份买卖限制性规定、内幕交易认定和处罚等相关法规的认知,同时提升公司和董监高对股权激励、买卖本公司股票、内幕信息的管理等相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意识。 三、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及培训效果 (一)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 神思电子为保荐机构和培训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和组织保证,为培训对象参与培训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培训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 (二)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加强了神思电子上述人员对股权激励及税收、董监高股份买卖限制性规定、内幕交易认定和处罚等相关法规的认知,提高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识。同时提升了上述人员对证券市场监管法规的熟悉和深入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炳全 保荐代表人: 解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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