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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12 19:35:14 发布机构:汉威电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6-098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17年1月16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7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有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4、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人员,以及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6年12月17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锋 联系电话:0371-67169159 联系传真:0371-67169196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雪松路169号汉威电子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01 特此公告。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电话 推荐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 符合本公告规定 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 履历、兼职情况)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其他情况说明 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如有)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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