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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5%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12 21:10:17 发布机构:芭田股份 我要纠错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6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黄林华先生的通知,黄林华先生于2016年12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公司 称 总股本比例 黄林华 2016年12月9日 大宗交易 8.74元/股 8,100,000股 0.91% 合计 8,100,000股 0.91%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股份性质 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股 52,532,345 5.90% 44,432,345 4.99% 其中:无限售条 黄林华 17,516,223 1.97% 9,416,223 1.0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16,122 3.93% 35,016,122 3.93% 二、其他情况说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5%的提示性公告 1、黄林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股东黄林华先生股份锁定承诺情况: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5、本次减持完成后,黄林华先生不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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