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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37:浪莎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12-13 20:07:43 发布机构:浪莎股份 我要纠错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股票代码:600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6单元1-2号联系电话:15010659532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浪莎股份、上市公司 指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巨浪、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13日,西藏巨浪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后共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61,9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6单元1-2号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时间:2016年08月05日 法定代表人:李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540091MA6T1FEG0Y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商务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关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结构:北京巨浪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在其他公司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兼职情况 法定代 李磊 男 中国 北京 否 无 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浪莎股份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中国证券市场持乐观态度,看好浪莎股份长期表现。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增持浪莎股份,增持浪莎股份不低于10万股,不高于2000万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浪莎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连续竞价交易导致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情况 自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13日,西藏巨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后共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61,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之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2016年11月3日至12月13日,西藏巨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浪莎股份4,861,942股,占浪莎股份总股本的5.00%,本次买入的价格区间为41.32元/股―50.15元/股 截止2016年1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上市公司4,861,94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资料 2、浪莎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法定代表人:李磊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2月13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宜宾市 股票简称 浪莎股份 股票代码 600137 信息披露义务 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 人名称 注册地 城B区6单元1-2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6 个月之前 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4,861,942股 变动比例: 5.00%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是□ 否□ 来12个月内继 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是□ 否□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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