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91 证券简称:
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接到公司董事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的通知,截至2016年12月15日收盘,两位股东减持结束其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股份情况
2015年9月7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公司董事于国权先生和黄南章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比例(%)
(股) (元/股)
于国权 竞价交易 1,000,082 13.087 0.276
黄南章 竞价交易 500,000 13.085 0.138
(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2015-059号)二、本次减持情况
1、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 减持金额 减持比例(%)
(股) (万元)
于国权 竞价交易 999,976 1,831.36 0.278
黄南章 竞价交易 500,000 913.73 0.13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数(股) 占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
股本比例(%)
于国权 111,008,978 30.88 110,009,002 30.60
黄南章 25,175,648 7.00 24,675,648 6.86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股东已履行了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没有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的股份属于股东从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中国
证监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减持股东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股东于国权先生作出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