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53 证券简称:
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16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公司总部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
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伟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王继丽女士、刘东先生、何翌先生、李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于建青先生、于希茂先生、姚秀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
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规定,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情况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7年1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详见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孙伟杰
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大专学历。历任烟台黄金技校团委书记、学生科长、教务科长,烟台黄金实业公司经理,烟台黄金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烟台金日欧美亚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孙伟杰先生持有公司
股票215,147,20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2.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伟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刘贞峰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孙伟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伟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坤晓
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流体传动及控制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历任烟台黄金技校教师,烟台黄金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烟台金日欧美亚工程配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坤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7,444,81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5.39%,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坤晓先生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坤晓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坤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继丽
女,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矿业学院矿山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历任山东龙矿集团洼里煤矿机电科技术员、机修厂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继丽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599,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继丽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继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刘东
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工程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历任烟台港务局港务工程公司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0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何翌
男,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民,硕士学历,工程师,注册PMP、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会员。历任
中国石化集团燕山石化公司工程师、M&G集团Chemtex公司中国区副总裁、Danaher集团Gilbarco公司中国区总裁。
何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何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李雪峰
男,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毕业于佳木斯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山东小鸭集团会计、会计主管、山东贝莱特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审计助理、山东泰华电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
2006年8月至今历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任、财务总监助理、财务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李雪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0,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雪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雪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7、于建青
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
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二级律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山东省司法学校教师,山东省司法学校民法教研室副主任,烟台市司法局宣教科科员,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现任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主任,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
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
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建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于建青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于建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于希茂
男,195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曾任职于山东省地矿局第三地质队、烟台市审计局、烟台市审计师事务所、山东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现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监事会主席、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希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于希茂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于希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姚秀云
女,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毕业于大庆石油学院物探专业。曾任大庆石油学院物探专业教师,大庆石油学院华星公司分公司经理,烟台金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鹏菲特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天津宇宙时代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秀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姚秀云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姚秀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