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的公告
2016-12-23 19:59:57
发布机构:和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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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6-09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交的《关于减持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016年12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深圳前海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互兴”)转让其持有和而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200,000股,本次转让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30,455,080股)2.5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目的
伴随着移动互联技术、无线通讯技术、传感技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产业自身的一场深刻革命已经开始,基于万物互联的新一代互联网平台(IOT)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经公司治理层慎重分析,2014年以来,公司在主营业务发展战略上果敢决策,推动智能控制器业务板块向新一代互联网与大数据运营平台拓展延伸,形成了公司的智能控制器业务板块、新一代互联网与大数据运营平台板块两大战略格局,目前均处于难得的重大发展机遇期。
公司的新一代互联网与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业务,是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的有效延伸,两者均为大数据整体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公司拟引入深圳前海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丰富和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并充分利用股东的优质资源,进行产业整合,促进公司在智能控制器领域、物联网与大数据领域的快速扩张与非线性发展,实现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前海互兴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专业投资公司,作为前海金融区成长起来的专业金融机构,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与资本优势,并因其骄人的业绩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影响力。前海互兴的核心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产业与资本市场经验,在物联网与大数据、消费升级、氢能源、移动互联网、文化创意传媒、等行业有深厚的积累,并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并购定增与海外收购。前海互兴秉承客户需求导向的理念,运用专业资本技术解决上市公司成长过程中的诸多问题,致力于为上市公司在战略并购、公司治理结构、海外收购、股权激励等方面提供科学的解决方案,同时有效整合市场资源,协助上市公司基于资本的力量做大做强。
二、股东减持情况
2016年12月23日,刘建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和而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200,000股,本次减持比例为2.55%,本次减持完成后,刘建伟先生持有和而泰股份为167,2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30,455,080股)比例为20.14%。
根据2014年4月25日,刘建伟先生与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创和投资”、“一致行动人”)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具体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人与自然人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创和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公司股份80,08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4%。本次减持完成后,刘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7,355,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9%,仍为和而泰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均价 减持方式
(元/股)
刘建伟 2016年12月23日 21,200,000 2.55% 11.20 大宗交易
合计 21,200,000 2.5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88,475,000 22.7% 167,275,000 20.14%
刘建伟
其中: 47,118,750 5.67% 41,818,750 5.04%
(1)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高管锁定股 141,356,250 17.02% 125,456,250 15.11%
创和投资 有限售条件流通 80,080,080 9.64% 80,080,080 9.64%
股
总计 268,555,080 32.34% 247,355,080 29.79%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3)除本公告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公司股份。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刘建伟先生2008年6月25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董事的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一致行动人创和投资2014年10月21日承诺:自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
1,601.6016 万股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创和投资本次认购的和而泰股票,也不由和而泰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中,刘建伟先生
作为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披露了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自2016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
告》起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以上承诺已严格遵照执行,本次减持行为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目前,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7,275,00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25,456,250股,无限售流通股41,818,750股),刘建伟先生处于累计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46,056,2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7.32%,占公司总股本的17.59%;尚余21,218,750股未质押。
一致行动人创和投资持有和而泰股份数量为80,08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4%,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2014年11月6日起 36个月,创和投资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80,080,08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64%。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不存在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情形;
4、刘建伟先生拟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前海互兴转让其持有的和而泰股份18,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6%,如果未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六、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