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85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
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132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特定对象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反馈意见涉及的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宜昌交运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8月18日),自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宜昌交运
股票的行为;
2、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承诺不减持宜昌交运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宜昌交运股票的计划;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宜昌交运所有。”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