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6-12-27 20:03:16
发布机构:海宁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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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6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
本并修订
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2,745,046股已于2016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1,12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282,745,046元,并据此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3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5,055,500股新股。截至2016年11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745,04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募集资金总额1,741,371,992.20元,减除发行费用19,950,851.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1,421,140.71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162,745,04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6年11月2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62号)。 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120,000,000元,经此发行,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2,745,046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82,745,046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将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2009年12月29 第三条 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经中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该普 普通股7000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
通股股票于2010年1月26日在深圳 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6年9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2,745,046股,于2016年12月26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000万元。 1,282,745,046元。
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
通股总数为28,000万股,发起人共持 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
有21,000万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 民币1元,股本总额21,000万元,各发起人
总数的75%,其中: 认购的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如
(1)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出资认 下:
购106,241,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出资认购
的37.94%; 110,745,600股,占股份总额的52.74%;
(2)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出 (2)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出资认购
资认购58,884,700股,占公司股本总 61,380,900股,占股份总额的29.23%;
额的21.03%; (3)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认
(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购10,325,700股,占股份总额的4.92%;
资认购7,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 (4)浙江卡森实业有限公司出资认购
额的2.5%; 10,325,700股,占股份总额的4.92%;
(4)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5)任有法出资认购4,197,900股,占
出资认购10,325,70股,占公司股本 股份总额的2.00%;
3 总额的3.69%; (6)凌金松出资认购1,808,100股,占
(5)浙江卡森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股份总额的0.86%;
认购10,325,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钱娟萍出资认购1,808,100股,占
的3.69%; 股份总额的0.86%;
(6)任有法出资认购 4,197,900 (8)李宗荣出资认购1,808,100股,占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 股份总额的0.86%;
(7)凌金松出资认购 1,808,100 (9)查加林出资认购1,808,100股,占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5%; 股份总额的0.86%;
(8)钱娟萍出资认购 1,808,100 (10) 殷晓红出资认购722,4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5%; 份总额的0.34%;
(9)李宗荣出资认购 1,808,100 (11) 章伟强出资认购722,4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5%; 份总额的0.34%;
(10)查加林出资认购1,808,100 (12) 王英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份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5%; 总额的0.14%;
(11) 殷晓红出资认购722,400 (13) 许红霞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6%; 份总额的0.14%;
(12) 章伟强出资认购722,400 (14) 丁海忠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6%; 份总额的0.14%;
(13)王英出资认购289,800股, (15) 蔡文庆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份总额的0.14%;
(14) 许红霞出资认购289,800 (16) 刘春晖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份总额的0.14%;
(15) 丁海忠出资认购289,800 (17) 陆建新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份总额的0.14%;
(16) 蔡文庆出资认购289,800 (18) 孙伟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份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总额的0.14%;
(17) 刘春晖出资认购289,800 (19) 褚品泉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份总额的0.14%;
(18) 陆建新出资认购289,800 (20) 沈保国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份总额的0.14%;
(19)孙伟出资认购289,800股, (21) 黄建琴出资认购289,800股,占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份总额的0.14%;
(20) 褚品泉出资认购289,800 (22) 查雅琴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份总额的0.07%;
(21) 沈保国出资认购289,800 (23) 黄周华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份总额的0.07%;
(22) 黄建琴出资认购289,800 (24) 李宏量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 份总额的0.07%;
(23) 查雅琴出资认购144,900 (25) 何春健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份总额的0.07%;
(24) 黄周华出资认购144,900 (26) 章永华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份总额的0.07%;
(25) 李宏量出资认购144,900 (27) 张玲芬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份总额的0.07%;
(26)何春健出资认购 144,900 (28) 陈建中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份总额的0.07%;
(27) 章永华出资认购144,900 (29) 邵轶波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份总额的0.07%;
(28) 张玲芬出资认购144,900 (30)俞中凌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份总额的0.07%;
(29) 陈建中出资认购144,900 (31)黄咏群出资认购144,900股,占股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份总额的0.07%。
(30) 邵轶波出资认购144,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31) 俞中凌出资认购144,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32) 黄咏群出资认购144,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4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普通股28,000万股,其中发起人股 1,282,745,046股。
21,000万股,社会公众股7,000万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实际核定的为准。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