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00:中国交建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上限的公告
2016-12-28 17:42:48
发布机构:中国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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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6-05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上限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额的议案》,该项关联(连)交易不需
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于对 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额的调整
(一)调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公司加大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财务)的存款业务增加,因此需要调整2016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财务公司吸收关联人存款项,由1,8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同时,根据公司2016年下半年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将增加日常
性关联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项1,800万元。
(二)调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
性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334,800万元,增加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后,2016年预
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将调整为不超过339,800万元。
调整后公司预计2016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交易类型 关联方 2016年度 2016年度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向关联方租赁费用 中交集团 7,000 7,000
接受关联方资产管理服务 中交集团 7,000 7,000
提供劳务 中交集团及控股公司 95,000 95,000
接受劳务与分包 中交集团及控股公司 0 1,800
财务公司吸收关联人存款 中交集团及控股公司 1,800 5,000
财务公司贷款给关联人 中交集团及控股公司 200,000 200,000
其他 中交集团及控股公司 24,000 24,000
合计 334,800 339,800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接受劳务与分包,以及金融服务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中交财务向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支付存款利息的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利率范围,也不得高于中交财务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部分项目接受关联方对承建的部分工程施工业务的发包或分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交集团持有本公司10,325,207,306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63.8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交集团系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大型中央企业,现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00000000039954号),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 注册资本:585542.38万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刘起涛
5.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号
6.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
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财务情况:截至2016年6月 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96,550,332
万元,负债合计74,187,620万元,股东权益为22,362,712万元,净利润为761,734
万元。
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性关
联(连)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起涛、陈奋健均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关联交易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经累计计算后,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