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家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12-29 19:55:44
发布机构:巨龙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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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6―122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家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家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6年12月28日,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或“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家族的减持公司股份通知。函告吕氏家族成员吕成杰个人账户于2016年1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7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吕仁高个人账户于2016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吕成杰 大宗交易 2016年12月27日 17.79 474.00 0.59%
吕仁高 大宗交易 2016年12月28日 17.24 500.00 0.62%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其下一步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0),公告本公司股东吕仁高、吕成杰先生及其关联企业巨龙控股(上述减持意向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和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文化”),统称为“吕氏家族”)计划自2016年9月30日披露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不含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25%(若自公告披露日至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做相应处理)。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后,吕氏家族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巨龙文化 100,550,000 12.57% 100,550,000 12.57%
巨龙控股 90,972,372 11.37% 90,972,372 11.37%
吕仁高 35,961,627 4.50% 30,961,627 3.87%
吕成杰 18,973,500 2.37% 14,233,500 1.78%
合计 246,457,499 30.81% 236,717,499 29.59%
注: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吕氏家族持有的股份中:巨龙控股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72,522,372股,限售股18,450,000股;吕成杰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375股,限售股14,230,125股;吕仁高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990,000股,限售股26,971,627股;巨龙文化持有的股份全部为限售股。
2、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职期间每年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25%,上述承诺均得到有效执行。
3、上述股东巨龙控股和巨龙文化在公司并购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重组报告书》中承诺,自本次认购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上述承诺均得到有效执行。
4、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次减持后,吕氏家族其拥有的股份累计减持比例为4.83%。
5、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后吕氏家族仍持有公司股份236,717,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吕氏家族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其下一步减持计划的公告》减持计划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吕氏家族将严格按照已经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其下一步减持计划的公告》承诺执行,自上述减持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不含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万股。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