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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20:天宸股份章程修正案  

2016-12-30 17:22:30 发布机构:天宸股份 我要纠错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有关文 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沪农委(92)第 公司经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沪农委(92)第107 107 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 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照号:3100001000311。 3100001000311。 自2016年3月7日起,公司营业执照号变更 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0173W。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士路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 17号 路2067号29楼 邮政编码:201315 邮政编码:200336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 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 弃权。 或弃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的意思表示进行申报除外。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 际持有人的意思表示进行申报除外。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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