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02 证券简称:
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7-00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2日―2017年1月3日
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
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日15:00至2017年1月3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苗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
股份396,814,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634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6,685,704股,占公司
总股本
的38.6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800股,占公
司总
股本的0.01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8,022,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
代表股份27,894,0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12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入伙
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为 396,814,504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为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为0股,占
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8,022,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王佶、邵恒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向曙光、任穗
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