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澳柯玛
股票代码:
6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联系电话:0532-67781818
股权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
玛”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澳柯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声明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
第一节 释义
本次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澳柯玛 指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中国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
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准则 15号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注册资本:贰拾伍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5日
经营期限:2014年12月5日至长期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212321514985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与运营、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股权投
资及资本运营、证券与基金投资、投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卢民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邮政编码:266100
联系电话:0532- 67781818
主要股东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
股东 持股比例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介绍
是否取得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 国籍 或地区的
地
居留权
卢民 男 370105196511****** 董事长 中国 青岛市 否
副董事
刘水 男 370202196801****** 中国青岛市 否
长
董事、
李向罡 男 220102197711****** 中国青岛市 否
总经理
董长青 女 370202197505****** 董事 中国青岛市 否
袁德照 男 230103196812****** 董事 中国青岛市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城投金控持有青岛市恒顺众�N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208)17.84%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城投金控认可并看好澳柯玛的业务发展模式及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份增持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除本次股份增持外,截止目前,城投金控针对未来12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有新的持股计划,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澳柯玛股份25,014,854股,全部为
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
议》认购澳柯玛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澳柯玛69,569,220股,占澳柯玛发行后
总股本的8.9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青岛市国资委的批准,澳柯玛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58号文核准。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法定程序,实际发行总股数为94,681,269股,发行后澳柯玛总
股本增至776,753,269股。
(二)权益变动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澳柯玛股份25,014,854股,全部为
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在澳柯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44,554,366股限售流通股,占澳柯玛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8.96%。
(三)认购价款与支付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支付
全部认购价款351,088,404.08元,已完成验资。
(四)股份锁定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就本次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
月内不得转让。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城投金控持有的澳柯玛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的情况。
(六)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目前也无其他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澳柯玛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3、联系人:季修宪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2月30日
(下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关于本报告书的签署页)
声明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卢民
日期:2016年12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前港湾路315号
股票简称 澳柯玛 股票代码 600336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
义务人名称 限公司 联系地址 路168号三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数量:25,014,854股 持股比例:3.67%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变动数量:44,554,366股 本次变动比例: 5.7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后持股数量:69,569,22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8.96%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具体详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相关内容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
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是□ 否□
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是 □ 否□
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
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
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卢民
日期: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