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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5:厦门国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7-01-05 19:59:26 发布机构:厦门国贸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06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 万元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7号文核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月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2,769,071,943.3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1日存入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04号《验资报告》。 2016年1月15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按募投项目拟投入计划分别转入4 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信息详见公司2016-07、10号公告。 2016年1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二�一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193,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1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信息详见公司2017-3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月3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2,890.87万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未经审计): 序 拟实际投入募 已使用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 (万元) 使用比例 工程进度 (万元) 1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北 150,000.00 76,948.73 51.30% 进展中 地块项目 2 漳州国贸润园项目 79,907.19 60,373.61 75.55% 进展中 3 南昌国贸春天项目 20,000.00 20,000.00 100% 进展中 4 南昌国贸蓝湾项目 27,000.00 15,568.53 57.66% 进展中 合计 276,907.19 172,890.87 截至2017年1月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04,109.44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拟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万元) 1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北地块项目 63,600.00 2 漳州国贸润园项目 13,300.00 3 南昌国贸春天项目 0.00 4 南昌国贸蓝湾项目 8,300.00 合计 85,200.00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二�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本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及可转债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及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核查意见:厦门国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厦门国贸将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二�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厦门国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对于厦门国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六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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