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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01-10 17:59:30 发布机构:正邦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正邦集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7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正邦集团持有公司和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江西永联”)的股权比例被稀释。正邦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20.17%下降为17.73%,下降了2.44%;江西永联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24.62%下降为21.65%,下降了2.97%,二者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 5.41%。本次权益变动后,正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0,84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正邦集团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正邦集团 406,246,425 20.17% 406,246,425 17.73% 江西永联 495,870,000 24.62% 495,870,000 21.65% 2、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权益变动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份增加276,290,032股,正邦集团和江西永联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分别由20.17%、24.62%被动稀释至17.73%、21.65%。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正邦集团和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不变,股权比例被稀释,分别由20.17%、24.62%被动稀释至17.73%、21.65%。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签订了《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维持控股权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正邦集团对上市公司实现直接控制,维持正邦集团始终处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江西永联同意按照正邦集团的指示行使其作为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表决权。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正邦集团虽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但其实际控制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9.3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林印孙先生。 正邦集团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上市公司也未对其提供担保。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正邦集团于2007年2月1日做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该承诺已于 2010年8月17日履行完毕;正邦集团于2015年7月9日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 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6年1月8 日履行完毕。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 5、江西永联于2014年7月28日做出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承诺, 该承诺严格履行中;江西永联于2015年7月9日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 过二级市场减持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6年1月8日履 行完毕。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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