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大港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6年培训情况报告  

2017-01-12 16:59:56 发布机构:大港股份 我要纠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2016年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大港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大港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6年12月28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大港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6年12月28日,培训小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从持续督导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持续督导重点关注事项、上市公司监管动态等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大港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为汪晓东(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人员类型 人员名单 林子文、王茂和、王刚、陈留平、郝日明、芈永梅、邹雪 董事 城 监事 练敏、孙学林、王东芹 高级管理人员 景学宝、吴晓坚、薛琴、刘玉娟、陈峰 (董事、监事除外) 其他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李雪芳 三、培训成果 通过将相关法规解读与交易所、证监会处罚案例与大港股份具体情况相结合,使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与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相关的监管要求及信息披露义务有更深刻的理解,对恪守职责、通过及时、全面地信息披露维护股东利益有更深体会,有利于大港股份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提高公司内部治理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16年培训情况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汪晓东 ___________________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2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