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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1-13 18:47:35 发布机构:欧菲光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1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丽辉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郭 剑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 均价(元)总金额(元)占总股本比例(%) 黄丽辉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月13日 30,000 32.150 964,500 0.003 郭剑 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月13日 78,100 31.908 2,491,990 0.007 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增持前 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后 增持人 增持日期 (股)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黄丽辉 2017年1 1,282,396 0.118 30000 1,312,396 0.121 月13日 郭剑 2017年1 1,194,246 0.110 78100 1,272,346 0.117 月13日 本次增持后,黄丽辉先生通过个人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12,396股,郭剑先生通过个人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72,346股。 二、增持方式: 黄丽辉先生、郭剑先生均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黄丽辉先生、郭剑先生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体现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丽辉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郭剑先生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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